曾健超指兩警於警校躲藏起來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0/24 13:20

最後更新: 2016/10/24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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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警員涉於前年佔領期間,在金鐘龍匯道暗角毆打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案今續審。事主曾健超續供稱,兩名警員押送他到黃竹坑警校後,沒有如其他警員一樣陪同被押解人士,而是躲藏起來,每次值日官都要尋找相關押解曾健超的警員填寫表格,期間曾健超聽到其中1名警員的編號為DPC9008。

曾健超又指,他投訴被警員毆打後,一度拒絕讓值日的警員檢查及記錄其傷勢,因為認為對方的記錄不準確,且只記錄了最輕微的傷勢,例如紅印等,而對方則指驗傷由醫生負責,他僅負責記錄所觀察到的傷勢,此為初步基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