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被告指暗角被打的或非曾健超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2/06 12:45

最後更新: 2016/12/06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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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馮漢柱攝)

七名警員涉於前年佔領期間,在金鐘龍匯道暗角毆打曾健超案早前遭裁定表證成立。辯方今進行結案陳詞,代表首被告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指,於暗角被毆打的人可能並非曾健超,而是其他被拘捕的示威者。法官則一度質疑,並播放相關片段著控辯雙方確認被毆者的衣著特徵等,駱則指單憑衣著認人的做法危險。

駱應淦又指,制服曾健超的警員證供顯示,曾建超於花槽被拘捕時強烈掙扎,故其傷勢可能是由此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