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扮靚不問安全 15個要醫生主理的高風險醫療美容
發布時間: 2016/12/12 11:37
最後更新: 2016/12/12 18:02
不少女士甚或男士做facial都是為貪靚,但又知否幫你做facial的是美容師、抑或是醫生?消委會發今日布有關醫療美容的研究報告,訪問逾1000名消費者、以及與600名巿民進行較詳細訪談;發現8成受訪者誤以為醫療美容僅屬一般美容程序,更有半數用家「做咗都唔知」;事實上,有15項美容療程,規定需由醫生或牙醫處理,但逾9成指有關療程均由美容師處理而非醫生。
究竟為何要做facial?消委會研究顯示,3/4受訪者做facial為保持年輕或美顏,逾1成認為有需要處理身上一些「問題」、又或要增加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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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做facial亦非女士專利,接受醫療美容的男、女比例為2比8,即8個接受醫療美容的女士,就有2名男子接受醫療美容。主要年齡層為25歲至44歲,逾半數更至少每個月做一次,平均花費約6,600元買療程,當中逾6成半為一次過付款。
最多人進行的屬體外能量源程序,有逾6成人進行激光療程、其次是需由醫生主理的水磨嫩膚(JETPEEL),亦有近2成2人接受射頻療程。
以為試做價吸引?逾5成7人正因「試做價」而往接受療程,惟有近3成人卻於做facial中途被硬銷其他療程,甚至要求加錢將療程升級;另有28%人直言被推銷時更被批評外觀。
消委會以顧客身份向美容院、美容中心、診所及醫院查詢,發現大部分均無或拒絕提供程序價目表,由美容院或美容中心提供程序的資訊,亦各有不同。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表示,消費者很多時對所購買的醫療美容程序不了解,「唔知自己買咗咩!」更對政府界定的醫療美容程序認知十分不理想,認為源於現時港府未對醫療美容有明確定義。
消委會促當局就醫療美容服務作出有法律效力定義,同時就儀器及提供服務行為設發牌制度,要求進行醫療美容者有一定資歷要求;一旦出現事故,服務提供者亦須作出呈報。
15種需由註冊醫生或牙醫處理的醫療美容程序:
1. 皮下填充劑注射
2. A型肉毒桿菌毒素注射
3. 自體高濃度血小板血清
4. 自體細胞療程
5. 冰釋細胞複製再生療程
6. 美白針注射
7. 減肥針注射
8. 中胚層療法
9. 微晶磨皮
10. 化學剝脫
11. 水磨嫩膚
12. 水鑽嫩膚加真空療程
13. 高壓氧氣治療
14. 無壓槍
15. 漂牙
資料來源:食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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