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釘契累新業主 屋宇署:接納意見並已落實部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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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6/12/19 15:10

最後更新: 2016/12/19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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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申訴專員公署今天(19日)就屋宇署跟進清拆命令的兩宗個案發表調查報告,屋宇署指接納報告內所提的意見,已經落實部份建議,並會盡快在可行範圍內落實其他建議。 

兩宗個案分別涉及在2009年及2012年發出的清拆令。就屋宇署跟進清拆令的工作,去年政府帳目委員會及審計署已作詳細審視,並已提出一系列建議,而屋宇署已因應該等建議落實一系列改善措施,包括增加人手跟進未獲遵從的清拆令,加強監察將清拆令「釘契」的進度等,強調會繼續推行該等措施,提高執行清拆令的成效。 

屋宇署又指,就社工參與跟進的個案,署方會與社工保持緊密聯繫及密切留意個案的進展,不時檢討社工服務的具體成效,並採取相應的執法行動。 

另外,屋宇署指,部份較早前發出的法定命令可能仍未在土地註冊處登記,屋宇署會在跟進命令遵辦情況時,同時就尚未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的命令送交土地註冊處登記。 

發言人指,樓宇準買家須就其擬購入的物業進行視察及於屋宇署樓宇資訊中心或在互聯網的「百樓圖網」查閱相關批准圖則及小型工程記錄,並在有需要時向專業人士取得意見,以確保有關物業沒有僭建物。有關人士亦可向樓宇賣方索取有關資料或向屋宇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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