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過光傷眼 律師戴帽上班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2/29 00:23

最後更新: 2016/12/29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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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陷阱處處!除了長時間使用電腦或坐姿不對,令眼部疲勞及肌肉勞損之外,原來辦公室照明及設計亦不能忽視,有身型高佻的男律師,因辦公室工作位置太光以及有反光,導致出現眼倦、頭痛等問題,需帶鴨舌帽工作遮光。

其中一個個案中,一名約1.8米高的年輕男律師,因新裝修不久的開放辦公室工作位置太光及反光,不但影響正常工作,更造成眼部疲勞及頭痛,唯有戴上鴨舌帽上班,作遮光之用。經了解後得知,亦有2至3名同事在工作時亦遇上同樣問題,遂一同向上司反映,並尋求職安局為辦公室進行風險評估。

職安局高級顧問余海娟(右)表示,一般的文書工作,燈光照明的光度應維持於300至500勒克司(lux)為佳。(經濟日報記者梁偉榮攝)

局方顧問評估後發現,該辦公室事雖然使用普通光管照明,但男事主在座位上共有3枝光管,照明系統過強,加上座位面對著一些可折射光源的家具,如會議室門面的反光物料,因此引致不適。她形容:

事主除直望被光射著,連低下頭工作也不能幸免。

職安局高級顧問余海娟稱,事主工作位置的光度達1200至1300勒克司(lux),超出勞工處建議的300至500勒克司(lux)約兩倍,遂建議公司先安排事主調離原有工作位置,再仔細研究改善辦工室的光線問題的措施。

余亦提及,過往曾有一名任職政府部門的女士,因升職而獲安排面向海景的獨立工作房間,卻背窗而坐,每遇下午「西斜」時電腦屏幕便出現背光情況,只能懞眼工作。余建議,該小姐的工作房間窗戶,可加貼具阻擋強光直射的遮光貼,或在下午時分,列印文件工作。

余海娟指出,近年越來越多企業聘請該局或顧問公司進行風險評估,當中不乏擁有逾千名員工的上市公司。(經濟日報記者梁偉榮攝)

余海娟指出,本港不少辦公室的光度有600至700勒克司(lux),高於勞工處建議的水平,而近一至兩年,每年平均有5至6間企業聘請該局或顧問公司進行風險評估,較5年前的一至兩宗,有上升趨勢,部分更屬擁有逾千名員工的上市公司。

職安局建議企業在設計辦公室座位時,應避免將屏幕擺放在照明裝置之下,或近於窗戶,否則會產生反光及炫光,令使用者眼部不適;良好的光源應與屏幕成直角;牆壁可髹上柔和的顏色;以及善用窗簾及遮光罩遮擋過強的室外及電燈光源等。

除了光源,若工作枱上的鍵盤滑鼠屏幕等設備,擺放位置不佳,都會增加手臂及上肢肌肉勞損問題,最常見的不乏鍵盤與滑鼠並非放在同一水平,長時間使用可引致手痛或手麻痺。

圖為工作時的正確坐姿。(經濟日報記者梁偉榮攝)

余海娟指出,當員工慣性將鍵盤放置在一些文件或雜物上,使用時前臂便會「吊起」,同一時間,滑鼠卻放得太低,即與鍵盤不屬同一水平的話,會令左右肩頸受壓,導致肌肉勞損。她說:

不論有多年輕,姿勢不正確,都會很快出現勞損。

她續稱,電腦屏幕放得太遠,亦是另一常見問題,部分員工為了在工作枱騰出位置擺放東西,往往將屏幕推後,工作時頭部因此向前傾,長時間維持此舉,同樣會令肩頸肌肉疲勞。

職安局提醒,現時部分企業或工種使用手提電腦代替桌上型電腦,用家宜以手提電腦架提升顯示屏幕的高度,配合視線高度,並用外置滑鼠及鍵盤;使用電腦一段時間,如一小時後,起身步行5分鐘,並進行伸展運動,眼望遠景,可紓緩身體及眼部疲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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