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戰健身中心 Sales擅自碌爆9萬元信用卡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1/02 14:27

最後更新: 2017/01/02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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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中心不良銷售手法持續。工聯會接獲兩名事主投訴,分別被兩間健身中心以不良手法推銷,懷疑受騙。兩名事主分別向健身中心提供了信用咭資料,在不知情下,合共被擅自過數逾10萬元。

阿晴(化名)去年10月5日於旺角街頭被FFG武術健身中心兩名職員以試玩為由,並游說她購買2萬多元的一年健身會籍。阿晴雖同意簽約,惟現金不足,以易辦事先支付2100元訂金,當晚便將其信用卡的正面及背面照片傳送予職員支付餘款。

阿晴翌日往該健身中心「試堂」,另一名職員再向她推銷價值近12.5萬元共104堂私人健身教練課程,阿晴曾拒絕一次,但仍被另外兩名職員繼續推銷,更稱可分期付款支付。

職員當時稱事主本已購買4.1萬元的兩年健身會籍,事主原意只購買2萬多元的一年會籍,已在不知情下被多收取了2萬元;而健身中心其後再擅自於其信用卡收取一次共4.8萬元款項,由於信用卡簽賬額已爆,健身中心另向她追討近7.7萬元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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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晴稱向健身中心職員提供信用咭資料後,被擅自收取4.1萬元款項。(事主提供單據)

事主稱,職員曾指可分期付款,但其後發現要自行向銀行申請,與銷售時之承諾不符。

事主哥哥阿發(化名)表示,24歲的妹妹從事文職,月薪只有萬多元,事件最終涉款近9萬元。他形容妹妹性格內向及社會經驗不足,結果在半推半就下簽約,「一個女生坐在房子裡面,然後有數名『大隻佬』及健身中心經理先後出出入入不停推銷。」

事主目前正諮詢法律意見,以追討健身中心有否違反合約條款。

另一名事主陳先生(化名)去年11月被某大型健身中心(A中心)的前教練以協助退回部分教練費為由,誘使陳前往位於觀塘的M Boxing Fitness。該健身中心職員向陳先生查詢A中心會籍事宜,取得事主信用卡,其後職員更聲稱可協助陳先生向A中心辦理退款11萬,但辦理手續時要使用他部分的信用額,最終M Boxing Fitness職員擅自過數2.4萬,亦一直沒有提及會籍事宜。

工聯會新界東辦事處主任鄧家彪指出,兩個個案已轉介海關跟進,而自California FITNESS倒閉後,辦事處雖只接獲零星涉及健身中心的投訴,但每個個案平均涉款5萬元。他促請政府盡快就預繳式消費設冷靜期立法,且推行健身中心及教練必須註冊制度。

FFG武術健身中心董事杜恒霖回覆TOPick時表示,因應過往公司亦曾出現與事主阿晴類近的情況,健身中心去年第二季已於銷售室內,加裝閉路電視及錄音系統,以作監測及紀錄。他稱,已即時回公司尋找有關證據,如證明職員做法有不妥,會向事主道歉及賠償,若牽涉刑事責任,會報警處理,但若相反,會向事主追究到底。

杜恒霖強調,百分百相信其職員不會在取得事主信用卡資料後擅自過數,而顧客以PayPal過數後,職員會要求他們簽名作實。對於設立冷靜期做法,杜表示公司曾作考慮,但最終認為未能完全究治問題,故沒有採取。

根據M Boxing Fitness網頁介紹,該健身中心為大型泰拳健身中心,並綜合泰拳、健身、瑜珈、跳舞等不同種類的運動。(M Boxing Fitness網頁截圖)

M Boxing Fitness健身中心負責人黎先生回覆TOPick查詢時表示, 涉事的交易在去年11月進行,期間顯示事主是完全明白及知道所購買的會籍及金額,但事主至上月才作出投訴,他質疑事主因不滿健身中心服務而投訴,而事主在購買會籍及投訴後皆沒有往健身中心使用服務或對質。

黎續指,涉事職員在投訴出現前,因涉嫌偽造文件騙取薪金,已經被解僱,目前正由警方跟進,而中心亦不會賠償,所有法律責任都由有關職員承擔。他強調,公司自成立以來,設有7日冷靜期,顧客如有合理原因,可在冷靜期內獲全數退回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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