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還可做醫生?醫科生VS醫生命運大不同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1/04 13:06

最後更新: 2017/01/04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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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電視劇集《新紮師兄續集》重播中,周潤發在劇中飾演來港考牌的內地醫生,但因行使一張500元偽鈔而留案底,劇情指他因此無可能在港當醫生;但現實生活中,有非禮罪成的醫生出獄後繼續執業,更被網友「人肉起底」。究竟有案底還可做醫生嗎?

醫學會會董鄭志文醫生表示,境外醫生若想在港執業,與本港讀醫一樣,需註冊登記,除了醫術,品格亦有一定要求,若有刑事案底,註冊時或會出問題,但並非必然做不到醫生,最終需經醫委會的評審委員會決定。

他解釋,正讀醫或實習的準醫生若犯可監禁的刑事罪行,因未正式成為醫生,有機會被學校開除;而日後申請註冊成醫生時,醫委會據《醫生註冊條例》,有權評估醫生品格有否問題,而涉及什麼罪行是考慮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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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有曾因非禮女病人被判監入獄的醫生,近日因在某區開診而被網民「人肉起底」,並惹起爭議,有人認為醫生也是人,也有犯錯時候,應予機會;但亦有人認為對醫生品格有較高期望,尤其是會接觸病人,而干犯的又是風化罪行。

TOPick翻查資料,醫委會當時認為該醫生所犯的是單一事件,重犯機會微,故判停牌1年,緩刑3年,同時3年內只可在一名執業至少10年的資深醫生監察下行醫。

鄭志文指,若涉及風化案,如強姦、非禮,又或涉及暴力、訛騙等不誠實罪行,與品格有關,大多需停牌,惟最終由醫委會進行紀律聆訊決定,除了參考過往判例,個案的獨特性亦在考慮之內。

若被判停牌的醫生,醫委會或會設下日後申請復牌條件,如需通過精神科醫生評估、不能單獨服務女性病人,又或需在醫委會認可醫生的監察方下行醫等。至於專科醫生更有機會被專科學院除去專科牌。

本港過往亦曾有醫生判無限期停牌,曾是私人執業醫生的羅文友,在2009年被醫委會裁定10項專業失當罪名成立,包括與女病人發生長逾9年的親密關係,判處無限期停牌,未來10年不能提出復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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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鄧穎琳 經濟日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