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醫保3讓步 扣稅明年敲定
發布時間: 2017/01/10 00:18
最後更新: 2017/01/10 00:31
醞釀經年的自願醫保框架出爐,政府擬再作3大讓步,包括容許保險公司繼續售賣不符10項最低要求的醫保產品、公司承保投保人已有疾病可任加保費,及要投保人負擔非住院程序及診斷檢測部分費用。
符合10項最低要求的醫保,保費可享扣稅優惠,細節明年敲定,但保險業料保費將貴1成,或抵銷扣稅金額。有病人組織則認為,新方案難助公立醫院分流病人到私營醫療。
食衞局昨公布自願醫保計劃諮詢報告,並就自願醫保計劃的原方案作出多項修訂建議。局方早前已因應社會對設立高風險池意見分歧,押後設高風險池,並於原有的12項最低要求中,抽起「必定承保」及「保單自由行」兩項要求。
餘下的10項最低要求政府亦再讓步。其中「承保已有疾病」一項,政府擬容許保險公司同時向投保人提供不保已有疾病而保費較低的產品,以供選擇。此外,會將須投保人負擔部分費用的程序,由先進診斷成像檢測,擴至部分非住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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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人士解釋,當局容許保險公司不承保投保人的已有疾病,目的是減低保費水平,讓投保人有選擇。雖然如此,保險公司同時需提供承保已有疾病的醫保產品讓投保揀選,而保險公司可因而加保費。至於保費可調升多少,「可以說是任其開價,但要提供理由」,加上有醫管局作為安全網,如投保人因已有疾病被大幅提升保費3、4倍,消息人士稱「起碼還可以選擇,或到醫管局接受治療。」
消息人士又透露,局方早前作公眾諮詢提出進行先進診斷成像檢測,如磁力共振(MRI)或電瞄掃描(CT Scan),投保人須負擔不多於3成的費用;不過,因應業界意見,應同時包括常用或濫用風險高的日間手術程序,如腸鏡胃鏡等,惟現階段未有細節,共同負擔比例仍有待商討。
按局方最新建議,自願醫保將分為標準計劃及靈活計劃,保費均可享稅項回扣,局方將就計劃細節制定實務守則,料明年完成。據了解,港府就退稅款額、方法、上限及受養人醫保單是否也可享退稅等,均未必與諮詢公眾的方案一樣,需待與庫房商討後才有定案。
所謂靈活計劃,是須以標準計劃為基礎,即符合10項最低要求以外,可再加其他醫療保障項目,包括較寬鬆的賠償限額,或範圍較廣的住院保險保障;而附加部分所受的限制亦較少,惟限制亦未有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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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聯會醫療改革專責小組副主席陳秀荷認為,港府新方案彈性大,可做到百貨應百客,亦有助提高保單收費透明度,料屆時符合新方案的醫保產品,將較現時產品貴1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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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陳正怡 經濟日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