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醫保計劃 保單轉移程序冀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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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01/10 00:22

最後更新: 2017/01/10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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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港府希望投保人過檔符合10項最低要求的新保單,可毋須再核保,惟尚待與保險業商討。(資料圖片)

港府預計自願醫保計劃的實務守則,將於明年完成及推出,屆時現有醫保持有人,可於2至3年內至少一次轉到符合港府要求的醫保產品。據悉,港府希望投保人過檔符合10項最低要求的新保單,可毋須再核保,惟尚待與保險業商討。

港府昨公布的自願醫保諮詢報告中提及,為給予保險公司有充足時間,準備切合市民需要的轉移保單選擇,轉移期將由一年延長至2年,如有需要或延長至3年;同時要求為投保人提供至少一次,將不符合政府要求的保單,轉換至標準計劃或靈活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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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當局仍需就轉移安排與保險業界商討,強調會盡量簡化轉換程序,將一批未能符合要求的保單持有人,轉換到政府認可的醫保計劃,以較簡便方法一次過轉換至新計劃,不用再與個別投保人商討條款,當局並希望轉換時,投保人毋須重新核保。

另外,對於早前局方曾顧慮計劃或牴觸《競爭法》,消息人士指,港府初擬以行業協議形式推行自願醫保,惟或涉及合謀定價,有違《競爭法》;因應現以政府推行實務守則的方式進行,故已不存在有關問題。消息人士又稱,屆時實務守則將有標準計劃或靈活計劃詳細內容及估算費用,亦會盡量界定已有疾病不保事項的病症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