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心業主買700萬樓做「光房」 究竟光房業主有幾好?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1/22 21:13

最後更新: 2017/01/23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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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少人多,樓價飊升,不少人慘變「無殼蝸牛」,因而衍生不少劏房,令低下階層市民「有瓦遮頭」,然而部分劏房環境惡劣,且租金昂貴,一個150呎劏房租金可索價5000至8000元,一般家庭根本難以負擔,民間組織「要有光」推出「光房計劃」,善心業主郭女士特意花上700萬、購入北角一個800呎單位用作光房,租金收入全捐予「要有光」,她形容光房為她帶來的是「心靈回報」而非「金錢回報」,究竟把物業轉做「光房」,對業主來說有何好處?

郭女士早前花了約700萬,購入北角和富道一個近800平方呎單位作為光房,一年半間已成功令4個家庭受惠;她更將住戶所有的租金收入,捐贈給「要有光」。她表示,自己從事物業投資及管理,一直在業主角度看物業問題,直至從報章看到要有光計劃,認為意念創新,但自己及公司持有的物業均是商業大廈或豪宅,不適宜作光房,故特意購買單位支持。

她沒有回答把單位用作光房出租、與一般出租的租金回報相差多少,形容光房帶來的是「心靈回報」而非「金錢回報」,她期望有更多業主參與計劃:

社會上很多空置單位、卻又很多劏房,希望多些業主願意把空置單位轉做光房,既能幫到有需要人士、亦減省了業主在租務上的不便。

她笑言,除了把和富道單位一直租予「要有光」外,亦正計劃買多一個住宅單位作光房之用。

【延伸閱讀】「要有光」4年 受惠單親家庭累計140戶

社企「要有光」於4年前推出「光房」計劃,向業主承包單位,以可負擔租金提供住宅租賃予單親婦孺,光房的租客可得到多重保障,包括租金會因應租客負擔能力來釐定,租期最多為3年;設施亦需安全、衞生及齊備。在過去4年,共有40多個單位參與計劃,受惠單親家庭累計有140戶、合共逾3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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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嶄新、被稱為「社會地產」的計劃,近年吸引一群較為年輕的業主參與,出租自己的單位,除了一顆善心外,計畫對業主來說,其實有以下6大優點,既能幫助有需要人士、亦能令業主減省了不少不必要的租務煩惱:

  • 清楚租客背景:租客須經社工轉介申請,並接受評估及配對,而一般出租單位,大多不清楚租客的背景,承擔欠租及單位被破壞的風險亦較高。
  • 穩定租金:雖然光房的租金只有2500至5000元,較一般較普通的劏房為低,但因經社工轉介,租客較有責任感,業主不會有欠租的煩惱。
  • 不需擔心租務問題:所有租務事宜均由「要有光」負責,業主只需交出單位。
  • 單位設施狀況受保障:「要有光」會承擔單位內部設施及狀況的管理工作,讓沒有時間打理物業的業主安心。
  • 租期靈活:光房一般租期為3年,但業主租出1年後,可自行決定是否繼續租出單位。
  • 不用空置單位:不少業主因擔心租務事宜而空置單位,有關計劃適合有長線持有物業的業主,劃出一段年期租給光房租客,以幫助別人。

有興趣加入「光房」之列的業主們,可瀏覽「要有光」的網頁,以獲得更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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