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房助單親戶 4年310人受惠
發布時間: 2017/01/23 08:05
民間組織「要有光」自2013年推出的「光房計劃」,4年間一共有40多個單位參與計劃,受惠單親家庭累計有140戶,合共逾310人,有善心業主更特意斥資700萬元在北角買入一個800呎單位作光房之用。
計劃負責人則指,最近多了年輕專業人士與他接觸,希望租出單位。
要有光創辦人兼行政總裁余偉業認為,政府應對意念創新的社會計劃提供更多彈性,例如考慮減免提供單位業主的物業稅,以鼓勵更多業主作出善舉。他透露,最近多了年輕的專業人士與他接觸,希望租出單位作光房,指他們原本居於300幾400呎單位,成為專業人士後,購買了另一個單位,「但原本間屋不想賣,租又怕遇上租霸,於是想用作光房」,又指目前正考慮將一些位於市區但較殘破的單位成為光房。
其中一位參與計劃的業主郭女士,特意斥資約700萬元,購入北角和富道一個近800平方呎的單位作為光房,一年半內已有4個家庭受惠,她更將住戶所有的租金收入,捐贈給「要有光」。她表示,自己從事物業投資及管理,一直在業主角度看物業問題,直至從報章看到要有光計劃,認為意念創新,但自己及公司持有的物業都是商業大廈或豪宅,不適宜作光房,故特意購買單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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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用作光房令她損失多少租金回報?郭女士拒絕回答,指光房帶來的是心靈回報而非金錢回報,又期望有更多業主參與計劃,「社會上很多空置單位、卻又很多劏房,希望多些業主願意把空置單位轉做光房,既能幫到有需要人士、亦減省了業主在租務上的不便。」她說目前和富道的單位會一直租予要有光,並計劃再購買多一個住宅單位作光房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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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光與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進行的研究顯示,首批光房計劃已有60多個家庭遷出,平均每個家庭少於兩年便能遷出,不用住足計劃期限的3年。中心主任鍾劍華指,當居住問題因為入住光房而安定,光房住戶在經濟就業狀況、社交網絡、居住環境滿意度、個人身心健康狀況及與子女關係方面都有明顯的提升。
撰文 : 龐浩吉 經濟日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