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圖多賺佣 誇大投保人職業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2/0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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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近年接獲有關保險業界的投訴有上升趨勢,有投保人斥資100萬元向朋友買高風險投資保單,未料第3年發現供款價值所餘無幾,始發現經紀當初將自己的職業由打工仔誇大成商人,或影響保險公司供款能力評估而審批保單。

廉署提醒市民簽保單時應看清資料,否則或致金錢損失,甚至捲入調查。

廉署去年全年舉報總數為2,729宗,較前年同期的2,596宗升5%。該署執行處總調查主任雷家聰表示,近年平均每年接獲20至30宗有關保險業界的投訴個案,自2013年起更有持續上升趨勢,由2013年的19宗增至去年的35宗,可追查投訴亦由11宗增至26宗。

雷指誇大職業以購入高風險保單是常見手法之一,因保險經紀可賺較多佣金,接獲個案中,大多投保人只簽名買單,未有看清資料,惟職業是保險公司判斷投保人供款能力的因素之一,或影響是否審批保單,若被誇大,投保人有機會無辜被牽連,捲入警方或廉署調查;又或無力繼續供款,招致金錢損失。

投保時需簽署的文件或會較多,雷提醒市民應避免在空白保單上簽署,亦應查看保單上保險公司名稱,以及經紀名稱與自已經紀是否相符。若發現信件是有來自不相熟的保險公司,應及早致電查詢;亦可向其他從事保險業的親友請教;在簽訂保單的冷靜期內,宜自行致電公司檢對保單,若保險公司致電核保,更應核實所買保單的資料,如經紀名稱、計劃詳情、預期收益是否相符,切忌只以清楚回應,否則他日發現被騙亦難追究,亦有機會增加廉署調查的難度。

廉署的檢控個案除包括《防止賄賂條例》下的罪行,調查期間可能揭發相關罪行,如串謀詐騙或欺騙、使用虛假文書等。雷說以往較常有下綫代理賄賂上綫,又或經紀與投保人串謀欺騙索償,但近3年上綫代理賄賂下綫代理成其中一個新趨勢。

防止貪污處總防貪主任蔡健斐建議,保險公司增加政策及程序透明度,做好記錄備存,加強內部監控及加入防貪措施,如隨機分配索償申請予職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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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鄧穎琳 經濟日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