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俊華:發展東大嶼新界北 原則不影響郊野公園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2/06 11:57

最後更新: 2017/02/06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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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參選人曾俊華提出競選政綱,他認為,香港面臨的重大挑戰,是要打破「城市高密度」和「高宜居度」不可並存的固有觀念,除開拓東大嶼都會外,亦需解決新界的棕地及荒置農田問題;他表示會檢討棕地政策,將棕地上低密度且低效的用途,搬遷到新建的多層設施,令土地資源得以更有效運用,將新界的棕地拓展成新的土地供應來源,同時改善鄉郊環境。

他提倡落實開拓東大嶼都會,連接香港、九龍、新界西、大嶼山及大珠江三角洲。計劃採用綜合規劃及設計,符合智慧及環保城市要求,並可配合舊市區重建。根據《香港 2030+》推算,東大嶼都會可提供約 1,000 公頃具發展潛力的土地,可容納介乎40萬至70萬居住人口,以及提供最少約20萬個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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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新界北亦需大力發展,建立未來的新市鎮,容納20萬至30萬人口;提供土地作物流及其他特殊工業用途;開拓「北部經濟帶」,釋放毗連深圳的新界北部整體的發展潛力,為香港帶來新的發展動力,同時在邊境地區創造就業機會,提供約13 萬個職位。

在發展東大嶼和新界北時,將會以不影響郊野公園、不涉海洋生態敏感的地帶、可接駁鐵路網為原則。以上大型發展,將保留小市鎮例如梅窩、大澳、流浮山、沙頭角等地的風貌特色及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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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短期的策略方針,將包括改變現有土地用途,增加地積比率,以釋放土地發展潛力。他重申,善用棕地和荒置農地,以釋出土地來滿足住屋及其他需要,並以更富彈性的方法處理收地、賠償和安置,以加快收地過程及減低安置難度。物色優質農地集中的地區作為農業優先區,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區內優質農地,並提供誘因令私人土地釋放作農業用途,實現城鄉共融。

他又提出,除非有特殊原因,在新拍賣或重建的住宅、寫字樓、工業用地,加入條款,要求發展商代政府興建額外樓面面積,作「政府、機構或社區」(GIC)用途,讓政府按該地區的需要,分配給不同的機構,營運療養院、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家庭服務中心、託兒所、幼稚園、初創企業的共用工作間等公共及社區設施。

他表示,如能以創新方式提供足夠社區設施,原規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GIC)用途的整幅土地,可考慮改為混合用途,包括住宅或其他發展用途;另外,在基建及工務工程設計中,一併考慮提供公共空間及設施,以地盡其用,增加公共空間,並且提升連接性及質素。

他又鼓勵已劃為商業區的舊工業區工廈重建為商廈,如重建計劃可以為該社區帶來所需的改善(如擴闊道路、行人路、行人天橋、隧道、設施、停車場、通風廊、視覺走廊等),可以得到額外樓面面積。

城市設計方面,他認為採取社區為本、地方參與的方式推動城市設計:改造現有市區環境;優化新發展區設計;改善行人環境,提倡行人優先,步行為主,提高易行度、暢達性;考慮整體街道和公園的功能和質素,以社區本位的思維,重塑公共空間,為市民提供優質共享的城市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