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法官今裁決 曾健超冀判決給他一個公義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2/14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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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警員涉於2014年佔領期間,於金鐘龍匯道暗角毆打曾健超案,早前遭裁定表證成立,7名被告均不自辯,法官將於今早作出裁決。事主曾健超上周接受訪問時表示,他不會到庭旁聽裁決,但會安坐家中等待好消息,他希望裁決可以給他一個公義。

(電視截圖)

曾健超早前因襲警等罪被裁定罪成及判囚5周,被問及本案裁決會否對其案件上訴有影響,曾健超表示會於本案裁決後,與律師商討下一步行動,但他指「佢哋定唔定罪,同我上唔上訴無關係」。

曾健超早前就本案以事主身分到庭作供時,於庭上直認曾向警員淋潑液體,對於會否擔心相關證供影響其上訴案,曾健超則表示,他作供前已經過深思熟慮。

另外,事件至今擾攘約兩年,被問及有否後悔時,曾健超坦言「從來都無後悔」,他表示這並非他一個人的事,而是涉及警權過大等問題,他又感激一路走來他並非一個人,過程中得到很多人的支持及鼓勵。

涉案7被告依次為總督察黃祖成(50歲)、高級督察劉卓毅(31歲)、偵緝警長白榮斌(43歲)、警員劉興沛(39歲)、3名偵緝警員陳少丹(33歲)、關嘉豪(33歲)及黃偉豪(38歲),7被告日前否認1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名,陳少丹另否認1項普通襲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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