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司法生涯中未見過從如此高位跌墮的人
發布時間: 2017/02/22 11:36
最後更新: 2017/02/22 13:52
前特首曾蔭權上周五被裁定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今早被判囚20個月。法官判刑時指出,曾蔭權在行會中作出的決定,是關於廣播頻譜,香港各階層均會受到影響。法官先後引述終審法院案例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例,指出判刑需有阻嚇性,而本案的量刑起點定於判監3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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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表示,收到不少由曾蔭權的前同事、朋友與家人撰寫的求情信,法官明白他們的訴求,但法官的職責是根據陪審團的裁決及根據法律作出合適判刑,對於外界來說,判刑或是一項簡單的工作,但對大部分法官來說這才是最艱辛的工作。
法官續指,在他的司法生涯中從未見過一個從如此高位跌宕的人,不爭議的是曾蔭權在過去45年全心為香港服務,不論是其前同事、立法會議員、行會成員等,都異口同聲指曾蔭權堅定地服務香港人,而曾蔭權最重要的政績就是在1998年處理金融風暴。法官亦不爭議曾蔭權在向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即後來的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批出牌照時,是有經過既定的程序性,且只面對轉微的反對,否則他將面對更重判刑。
法官最後指判刑以30個月為起點,基於曾蔭權的良好品格及對香港的貢獻,予以減刑10個月,而法官亦想不到任何理由要判以緩刑,曾蔭權需即時入獄2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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