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減薪俸稅上限2萬 免4季差餉上限$1000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2/22 11:57

最後更新: 2017/02/22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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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發表《財政預算案》,將寬減納稅人2016/17年度7成半的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及利得稅,料政府收入將分別減少164億元及19億元,有關措施如下:

(1)寬減2016/17年度75%的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上限為2萬元,全港184萬名納稅人受惠。有關扣減會在2016/17年度的最終應繳稅款反映。政府收入將減少164億元;

(2)寬減2016/17年度75%利得稅,上限為2萬元,預計全港13.2萬名納稅人受惠。扣減會在2016/17年度最終應繳稅款反映,預計政府收入將減少19億元;

(3)寬免2017/18年度4季差餉,每戶每季上限為1,000元,涉及321萬個物業,料政府收入將減少109億元

(4)向領取社會保障金額的人士,發放金額相當於1個月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標準金額、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或傷殘津貼,額外開支約35億元。而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及鼓勵就業交通津貼亦作相若安排,額外開支約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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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又建議,由2017/18年度起推行以下5項恆常的稅務寬減措施:

(1)把薪俸稅邊際稅階由現時4萬元擴闊至4.5萬元,將減輕130萬名納稅人的稅務負擔,預計政府每年稅收會減少1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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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加傷殘受養人免稅額,由現時6.6萬元增至7.5萬元,將惠及3.5萬名納稅人,而政府每年稅收會減少5,000萬元;

(3)增加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由現時3.3萬元增至3.75萬元,將惠及逾2.3萬名納稅人,而政府每年稅收會減少1,300萬元;

(4)延長居所貸款利息扣除年期,由15個課稅年度增至20個課稅年度,最高扣減額則維持每年10萬元。政府每年的稅收會減少4.3億元;

(5)增加個人進修開支的最高扣除額,由現時8萬元增至10萬元,將惠及3,500名納稅人。政府每年的稅收會減少8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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