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賊王」葉繼歡獄中的自白信:我已得到應得的懲罰
發布時間: 2017/04/19 11:02
最後更新: 2017/04/19 12:26
「一代賊王」葉繼歡今日(19日)凌晨在醫院病逝,終年55歲。懲教署發言人指,葉繼歡患有癌症,月頭因身體不適送往醫院治療,留院期間情況轉差,延至今晨病逝。
葉繼歡曾手持AK47多次行劫金行,又曾與張子強合謀綁架本港富豪李嘉誠的長子。他終在1996年與警方交火而重傷被捕,從此下身癱瘓,需以輪椅代步。最後他被判因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及逃離合法羈押罪,需囚41年。
信主後親筆剖白:我沒有殺過人
葉繼歡在獄中信主,2004年受洗,更於2010年寫信親筆剖白,刊登在基督教刊物《天使心》。他指自己是為了錢、為了改善家人生活才做壞事,但強調從沒有殺過人,現在很後悔: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况且我已得到應得的懲罰。
【延伸閱讀】賊王葉繼歡傳奇一生 曾任職大劉風扇廠被讚乖
在自白信中,葉繼歡剖白自己踏上「賊王」之路的經歷。在內地長大的他,為了改善家人生活, 17歲偷渡來港打工,做過風扇廠、電子廠、手表廠、水電學徒、搬運、裝修等低下工作。他自言說話帶鄉音,常被港人取笑、歧視。
後來他遇上舊同學,跟對方親戚「撈偏門」,23歲首次入獄。
以前就覺得金錢很重要,因為可以改善家人的生活,不用被別人看不起,我係攞命搏返嚟㗎,有邊個人唔鍾意錢呀。
在人眼中,葉繼歡是惡名昭彰的「賊王」,但他也為自己辯護:
有人會覺得我係窮兇極惡之人,給我外號『頭號通緝犯』, 『極度危險人物』等,但我可以講你知,我雖然有做過壞事,但從來無殺人,比起一啲綁架撕票的綁匪,他們令到受害人失去至親、陰陽相隔,那些人才真正令人感到可怕,我不是說我做壞事情係啱,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目標,好多事情都係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况且我亦已得到應得的懲罰。
在獄中,他自言反省過往的所作所為,「我以往做過的錯事,當然感到後悔」,並每次主日參加崇拜,又積極鼓勵參觀監獄的青少年。
不過在2009年,葉繼歡曾用原子筆襲擊懲教助理頸部,被判傷人罪成。
【延伸閱讀】一代賊王葉繼歡患癌病逝 終年55歲
【延伸閱讀】拆解金像獎最佳電影《樹大招風》 故事藍本
【延伸閱讀】葉繼歡痛症纏身求看中醫不遂尋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