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器延長保用保障差 不保事項大增
發布時間: 2017/05/15 11:11
最後更新: 2017/05/15 13:51
本港部份連鎖電器店,在消費者購買電器時提供延長保用計劃,強調即使產品在原廠保用期後損壞,也不必支付高昂維修費或另購新機,部分甚至聲稱其保障範圍比原廠續保計劃更優勝。但消委員發現,部份保用計劃,「不保事項」比原廠計劃更多。
消委會以顧客身份致電15間出售影音、電器及電子產品的連鎖店查詢,4間表示有提供電器及電子產品延長保用計劃的包括張毛記CMK、中原、豐澤及蘇寧。
中原及豐澤均聲稱其延長保用計劃比原廠續保更勝一籌,蘇寧則指其計劃是原廠保用期的延申。但消委會發現3間公司的延長保用計劃,比原廠保用或續保計劃,在不保條款方面可能設定更多限制。其中蘇寧的不受保項目多達32項,而另外2個亦有28項。
例如有新款雪櫃有製冰功能,但若果製冰出現問題,可能會被界定為不是雪櫃的基本功能,而不獲賠償;亦有消費者投訴,附有手寫筆的手機,手寫筆不能正常使用,但由於手機仍能操作,因此不獲賠償。亦有打印機或冷氣機故障,交付修理後發現只需清潔、潤滑或調校後已經可以解決問題,但這種情況可能屬於保用計劃的「不保範圍」。
消委會又指,這些由零售商提供的保用計劃,維修索償手續繁複,需要致電客戶服務主任說明故障情況、提交檢查報告及報價和維修單據,亦需要預支維修費;消費者最終能否全數獲得維修費用賠償,須先待零售商根據代理商維修單據的資料作審批,零售商可引用延長保用計劃的不受保範圍及免責條款,拒絕部分維修項目或賠償申請。
消委會又指,消費者購買延長保用計劃時,一般無機會閱讀條款細則,在缺乏充足資訊去衡量是否值得購買計劃的情況下,消委會認為消費者不應貿然作出購買決定,如果貨品出現故障想要借助計劃出資維修時,才發覺落入不保範圍又或涉及不保條款,消費者將大失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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