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不了的致癌恐慌 無人居住單位月租廿萬變手機發射站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5/29 16:13

最後更新: 2017/05/29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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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有公屋住戶疑因天台基站輻射致一家三口患癌,有九龍城私樓業主竟將價值千萬的頂樓單位及天台,違契出租予電訊商,全屋放滿約12支用作收發手提電話訊號的基站,估計業主月租收逾廿萬元,但鄰居卻活在惶恐下,擔心致癌等健康風險,又怕發生火警。

九龍城亞皆老街嘉登大廈1965年入伙,樓齡逾50年,樓高11層,共有66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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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多年前與家人遷入嘉登大廈近頂層的一個單位,卻遇上鄰居業主違反大廈公契及政府地契,將單位出租予電訊商放基站。

Peter眼見有鄰居患癌離世,家人亦在基站安裝後不久開始頭痛,近年頭痛情況更加劇,令他愈來愈憂心。

據嘉登大廈法團會議紀錄,2002年有一頂層住戶加建一座發射站後,要求法團准許電力公司加大該單位電壓,避免因電量增加致電力短路。Peter稱,當時有8成住戶反對,但最終卻因多次停電而屈服,准許加大電壓。

現場所見,該大廈其中一戶的天台放置了約12支疑似基站,旁邊有兩部分體式冷氣。該單位的電錶轉個不停,用電量異於一般住宅。

Peter指,涉事單位旁邊住戶曾投訴牆身熱至燙手,業主解釋是冷氣機壞了,找人維修冷氣後情況有所改善,而涉事單位一直長開冷氣。

據了解,上月22日再有住戶報警求助,指緊貼涉事單位的牆身被機器熱力影響,消防到受影響單位量度牆身溫度達34至36度,遠高於同屋其他牆身的26度。

嘉登大廈另一位住近頂層單位的業主David透露,涉事單位大約800呎放滿機器,擔心如此高電壓、電流,若發生火警才跟進就太遲。

他指,自己是用單位居住,不是投資,安全最緊要,若發生火警隨時爆炸,屆時受影響的是整幢大廈。他強調,迷你倉事件前車可鑑,不應發生事才補救,應出事前就行動,有關單位違規政府應該跟進,安全是重點。

Peter直言,難以理解為何可以如此多基站集中在一個天台,他直言:

業主並不在單位內居住,以電訊商當年向法團報價,每枝月租約2萬至3萬元計算,該業主收入可達20多萬,但健康風險就要其他住戶承受,是不公平及不合理。

David表示,購入單位前不知有此問題,現時除了擔心基站影響家人健康,更憂慮該單位耗電量高,或超出系統能承受的水平,恐存火警危險,希望政府跟進及執法。

他又指,曾想過搬走,但樓價甚高,只能努力採取措施避輻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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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事務辦公室回覆指,據紀錄共有3個營辦商於嘉登大廈天台設置無綫電基站,通訊辦於2005至2016年間共接獲22宗該大廈基站的市民查詢及投訴,但測量個案均無超出輻射安全標準。

據了解,地政署於2012年曾發信通知該單位,指單位違反政府賣地條件,指該地段只限作私人住宅用途,要求業主糾正違約情況,否則政府會對該處所作其認為合適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包括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第126章)規定,把上址的相關權益轉歸財政司司長法團。

但由2013年釘契至今,基站仍屹立大廈天台。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認為,法團10多年來積極向多個政府部門投訴及要求跟進,但問題未獲解決,批評政府部門表現不濟。

地政總署回覆,九龍西區地政處於2012年接獲有關單位用作流動電話發射站用途的投訴,經調查確認違反地契後,已發警告信要求業權人糾正,因業權人未能於限期前糾正違契用途,相關警告信已於2013年在土地註冊處註冊(俗稱釘契)。

該署又指,一般若違契用途構成較大的安全風險,會優先提升執管工作,包括啟動程序重收該單位,但據現時指引,此個案不屬現階段需提升執管,會按既定程序適時檢視個案,有需要時採取進一步行動。事實上,地政總署過去5年未曾因違契而收回任何住宅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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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政府雖有權沒收單位,但因政府一般不會侵吞私人財產或產業,故實際較少執行。而政府部門沒收單位前需蒐證,過程並不簡單,如需法庭命令才可入屋;若單位曾短時間內有改善,再被投訴時,政府部門或需重新調查;即使單位已被釘契,部門亦要確認最新情況才可有進一步行動。陸偉雄直言,釘契阻嚇力不大,只屬警號。

數碼通、中國移動香港及香港移動通訊(csl.)均未有直接回應是否於該大廈設有基站,只表示公司已根據通訊辦指引設置基站,符合有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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