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款調和花生油 名稱涉誤導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7/18 07:00
消委會發現,市面售賣的部分調和油,即由兩種或以上的食油混合而成的食油,其名稱可能有誤導之嫌。其中獅球嘜及駱駝嘜兩個樣本,雖標明為花生油,但該成分並非佔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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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解釋,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訂明,食物配料表須按成分的重量或體積,由大至小依次列出。今次測試的大部分調和油樣本,配料表都顯示芥花籽油、葵花籽油和大豆油是主要成分,但名稱則以初搾橄欖、花生或葡萄籽等放在最前或以較大字體標示。
她舉例說,獅球嘜DHA花生食油及駱駝嘜花生等特級食油,成分表上顯示含有最多的分別是芥花籽油及菜籽油,名稱卻只提及花生,沒有芥花籽或菜籽等字眼,包裝上的圖片亦只展示花生圖案。
黃鳳嫺強調,如產品聲稱與含量不符,有可能觸犯商品說明條例,促請業界標明調和油內不同油或脂脂酸的分量或比重,方便消費者選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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