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海偉:NGO高層年薪 相若中學校長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10/03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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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透過整筆撥款制度資助非政府機構的金額每年均增加,15/16年度撥款高達127.81億。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社署應要求所有受資助機構,公開高層薪酬及財政報告,方便公眾查閱監察。

社署今年3月起,分階段在社署網頁建立與受資助機構網頁連結,並上載最高3層人員薪酬條件檢討報告,但每年獲社署資助少於1千萬元、或資助佔其營運收入不超過50%的非政府機構,可豁免遞交檢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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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聯行政總裁蔡海偉指出,部分非政府機構有其他團體或企業撥款支持,對政府資助的依賴性較低,認同社署要求機構披露最高3層人員薪酬條件檢討報告上有豁免指引,形容豁免門檻是中間落墨,屬可接受。

然而,社福界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認為,豁免門檻太高,社署應撤回,認為只要接受政府恆常資助的機構,都有責任向外界披露管理層員工的薪酬福利。他建議社署及非政府機構,應將至少5個財政年度的周年財政報告及最高3層人員薪酬條件檢討報告,以文件檔案或超連結形式,同步上載於社署官網及機構網頁,以方便公眾查閱各機構的財政狀況。

此外,對於社會有聲音批評非政府機構高層薪金過高,蔡海偉表示,社聯早前調查本港逾80間受資助非政府機構,發現1間年獲1億至5億元的大型機構,最高層淨年薪約為131萬元(不計公積金及津貼);而中型機構、即資助額約2,000萬至1億元的最高層淨年薪約97萬元,前者相等於一間一級中學校長年薪中位數,後者則與俗稱細校的二級中學校長起薪點相若。

他表示,一級中學約有100名員工,但大型非政府機構平均有1,000名員工及50多個服務單位,人數是一級中學的10倍或以上,認為相比之下,他們的薪酬不算過高。他相信,每間非政府機構在聘用合適人士出任總幹事、及制定其薪酬前,必有個別衡量因素及基礎,並經董事局批准,而社署有機制檢討受資助機構的高層職級及薪酬,如有異常會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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