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創辦人周向榮誤殺罪成被判囚12年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12/18 11:46

最後更新: 2017/12/18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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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醫學美容集團女顧客接受CIK療程後死亡,DR創辦人兼集團董事周向榮(62歲)及技術員陳冠忠(32歲)上周二(12日)被裁定誤殺罪成,周向榮今日(18日)被判入獄12年,陳冠忠則判囚10年。兩人聞判冷靜,陳冠忠家人則激動落淚。

法官判刑時指周向榮容許員工向客人推出誤導性CIK療程,從其集團內部通告反映周運用銷售技巧,熟知客戶一切後推銷產品。

法官指不同意代表律師求情稱周為守法的巿民,雖然周呈上的求情信均形容他為好父親、好丈夫及善待員工,但法官完全不接受說法。法官指從周的證供可見,

他完全是不負責任及野心莫大,妄顧客人的生命安全,只顧為自己的美容王國賺錢,強調自己只是投資者,不斷將責任推卸予他人,加上被告毫無悔意,以及不認罪,判刑須反映社會對之厭惡。

以12年為判刑起點,法官認為沒有減刑因素,判周入獄12年。

至於技術員陳冠忠,法官指被告明知而蓄意不進行無菌測試,導致死者陳宛琳死亡,法官指陳的作為只為令自己薪酬不斷增加,判刑須反映社會對之厭惡性,考慮到陳的罪責不及周,故以10年作為判刑起點。

法官表示判刑必會令陳及其家人難受,尤其陳的女兒尚年幼,惟法官不認為有其他減刑因素,加上陳不認罪,故判陳入獄10年。

63歲的周向榮日前求情時向法庭呈上13封由被告子女和親友撰寫的求情信,讚揚周向榮樂於助人,是一位好爸爸、好醫生。求情指,由於案發時並無法例規管,故CIK療程並不是非法行為,而證據顯示周向榮關注產品安全,事件源於缺乏監督。

周向榮代表大律師求情時又指,周向榮事後已停止CIK療程,且向受影響客人退款或兌換其他服務。但法官質疑,庭上證據顯示客人只可以繳付費用享用其他服務,無提過可退款,要求辯方提供退款證據。

代表大律師又指,周向榮令DR集團發展到很大規模,而CIK療程只佔業務很少的百分比,卻因此事拖跨了整個集團的業務,集團已由原本擁有60間分店變成現時一間小型公司。

周向榮被裁定誤殺罪成後,曾向法庭申請保釋候判,以處理日前去世的亡父身後事,因為周向榮是家中唯一兒子,希望可親自處理認屍事宜,但申請被拒。法官認為周潛逃風險高,拒絕其申請,周向榮妻子表明打算再申請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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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被告陳冠忠早前求情指,他在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有限公司(APSC)任職期間,一直以為公司並不容許同事之間討論工作事宜,因此他在處理CIK療程期間,只得獨自反覆嘗試,而陳在本案中的責任是判斷錯誤,並無個人得益。

由於陪審團未能就案中第三被告女醫生麥允齡(35歲)達成有效裁決,律政司上周表示有意申請重審,法官訂於明年1月19日聽取雙方陳詞,麥則准以2萬元保釋外出候訊。

控罪指3人在2012年10月使用一種仍在實驗過程中的治癌療法,抽取死者陳宛琳的血液,在實驗室製成血液製品後,重新輸入她的身體,但過程中沒有確保血液製品由有資格的人負責製作、沒有進行適當的病毒和細菌測試確保製品沒有受感染,亦沒有向當事人詳盡解釋涉及風險,最終由於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陳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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