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樓60日擬交還公屋 加快流轉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1/27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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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蒲崗景泰苑認購反應熱烈,房署因此收回804伙公屋,但竟需4個月後才可編配予輪候冊家庭,被轟太慢。

房署建議收緊措施,規定綠置居業主於收樓後60日內需交還公屋,並計劃將措施延伸至其他資助出售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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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上任特首後,銳意打造置業為主導的房屋階梯,強調公屋轉為綠置居,單位能一換一,不影響公屋供應。不過消息指景泰苑業主完成樓宇轉讓後,相隔頗長時間才收樓,令房署收回單位程序有延誤,平均需70日;加上翻新公屋又需額外48日,令可供編配予輪候冊的房屋資源,平均要拖延118日。有親建制的消息人士直斥延誤期過長,明顯影響公屋供應,批評政府說法自欺欺人。

據悉,房委會經考慮後,為了加快公屋流轉,建議綠置居買家接收單位後,或轉讓契約日期起計第10個工作天後,需在60天內向房署交回現居的公屋單位。而有關建議亦有可能按資助房屋小組委員的討論,日後延伸至房委會或房協的其他資助出售單位。房委會又承諾,會研究所有可行方法,壓縮公屋翻新時間。

坊間亦有意見認為,公屋富戶經濟能力較強,有能力遷出公屋,建議相關家庭有優先權認購綠置居,不過據悉房委會認為做法欠公平,也無理據確定有關誘因的效用,暫無計劃讓富戶優先認購綠置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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