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ecutive Mommy】霆鋒買樓慳稅逾500萬 近親轉讓物業可避印花稅?

休閒消費

發布時間: 2018/04/25 17:57

最後更新: 2018/06/07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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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霆鋒送四哥8500萬買豪宅再轉回名下,令霆鋒慳552萬印花稅。

Executive Mommy一向有投資物業收租,特別鍾情港島區,尤其是西環一帶,租金回報特別高。但自從政府實施辣招後,Executive Mommy都減慢手腳。一向鍾情投資物業的謝霆鋒,據報道指霆鋒去年豪擲8,500萬,購下淺水灣豪宅送贈給父親謝賢,成功塑造孝子形象,但近日卻被揭發單位已轉回謝霆鋒名下。霆鋒借用父親謝賢身份「曲線買豪宅」,不用繳付高達15%的雙倍印花稅,從中成功避了552.5萬元稅項。

到底霆鋒如何慳逾500萬?報道指,當初由霆鋒直接購入淺水灣豪宅單位,由於謝霆鋒手上持有不少物業,他須繳付高達15%雙倍印花稅,即約1,275萬元。

但現在謝賢轉已將單位轉讓予謝霆鋒,需付樓價4.25%的印花稅,連同謝賢去年購入時要支付的4.25%印花稅在內,兩次稅項相加,合共為8.5%,即約722.5萬多元。換言之,謝霆鋒與當初相比,成功慳稅552.5萬元。

500多萬當然不是小數目,妙招一出即慳5球,霆鋒的慳錢程式,Executive Mommy當然不敢評論,但Executive Mommy立即致電地產界朋友求證,對方指以此方式交易避辣招絕對合法,不少地產界中人亦暗地用此招成功慳下大筆稅項。

近親之間的轉讓(即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姊妹之間)過往一般視作資產處理,而不屬於交易,因此不少投資者藉着將單位轉讓予近親,以自製首置客身份入市來避稅。

舉個例,本身持有一個住宅單位的投資者,如想再買入一個500萬元的單位投資,就要交15%印花稅,即75萬元。

不過,若果該投資者先將單位轉讓予配偶,或者父母等近親,即使後者本身持有單位作為自用或投資,仍然豁免15%辣招稅,以原本單位市值500萬元計算,印花稅僅3%,即15萬元;在單位轉讓後,該投資者就能獲得「首置客」的身份再入市,以標準印花稅率購入新樓,先後兩次交易繳稅僅30萬元,較原本直接入市所需要交的稅款省卻60%,即45萬元。

以下為首置買家住宅從價的印花稅率:

樓價 稅項/稅率
不超於$2,000,000 $100
樓價$2,000,001至$2,351,760 $100 + 超逾$2,000,000款額的10%
樓價$2,351,761至$3,000,000 1.5%
樓價$3,000,001至$3,290,320 $45,000 + 超逾$3,000,000款額的10%
樓價$3,290,321至$4,000,000 2.25%
樓價$4,000,001至$4,428,570 $90,000 + 超逾$4,000,000款額的10%
樓價$4,428,571至$6,000,000 3%
樓價$6,000,001至$6,720,000 $180,000 + 超逾$6,000,000款額的10%
樓價$6,720,001至$20,000,000 3.75%
樓價$20,000,001至$21,739,120 $750,000 + 超逾$20,000,000款額的10%
樓價$21,739,121或以上 4.25%

若採用上述方法,投資者其實可不斷重複操作,不斷將新購入單位轉讓予近親,而自己亦不斷獲得首置客身份避稅。

Mommy繼續追問地產朋友,買物業後需要「過冷河」一段時間,才轉讓予近親?對方回覆的答案是不用,因有關法例暫仍未有限制。

Executive Mommy各位姊妹又是時候部署入市收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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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獲Executive Mommy授權轉載。Executive Mommy 在中環返工,每日就像新界的一頭牛,做到氣咳,每日要游走上司與下屬之間,做夾心層。主張快樂學習,女兒就讀國際學校,放假最愛享受家庭樂。

撰文 : Executive Mommy Ma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