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被斬兩人上訴 控方指劉雙腳難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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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8/12/0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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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2014年於西灣河遇襲,兩名刀手及司機早年經審訊後被裁定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及盜竊等共3項罪成,被判囚19年。兩人今提出上訴,庭上透露劉進圖仍需接受物理治療,雙腳行動不便難以康復。上訴庭押後裁決。

涉案上訴人葉劍華及黃志華被指跟蹤監視劉一段時間,兩人於案發當日早上駕駛盜取得來的電單車,尾隨劉至西灣河,乘其下車便揮刀斬傷劉的背部及腿部。代表葉的大律師麥嘉汶今陳詞時質疑19年刑期過重,控方其後於庭上披露劉的最新醫療報告,指劉現時仍需每周接受物理治療,雙腳活動仍有障礙,醫生估計,由於距離遇襲時間已事隔4年半,劉的康復將不會有大進展。

代表黃的大律師Martyn Richmond則指,原審法官判刑時以劉作為報章總編輯為由而加刑1年,事實上並無證據指黃知道劉的身份,亦沒有證據顯示黃向他施襲是基於其工作。法官聞言指葉曾供稱他知道劉在明報工業大廈上班,葉的代表律師即解釋,明報工業大廈很大,葉並不一定知道劉做什麼職業。

律政司一方則回應指,案中有證據顯示兩名上訴人於案發前已尾隨劉一段時間,明顯他們熟悉劉的身份及生活習慣,兩人收取大筆酬勞以進行今次冷血的施襲,應預計到會受到相當刑罰,從閉路電視片段更可見,兩人以為自己成功逃出法網後,更於購物期間展露笑容,對於劉餘生都要承受一定程度的傷殘,控方認為19年刑期並非明顯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