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做證人始知被誤留案底7年 警方認紀錄有錯稱已更正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1/10 18:20

最後更新: 2019/01/10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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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做證人始知被誤留案底7年,警方認紀錄有錯已更正。(資料圖片)

一名40餘歲的工程師於2011年10月捲入一宗普通襲擊案,他被人打傷出庭作證,惟警方卻誤將他當作被告,2012年1月案件審結後一直留有案底。直至4個月前他舉報一宗亂拋垃圾案,食環署翻查紀錄發現他有案底而不適合做證人時,他才申請「良民證」查證,驚覺自己過去7年都被留案底,上周三(2日)向警方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

警方發言人回覆時證實,接獲相關投訴後已即時跟進,而人員翻查紀錄後,證實一宗在2012年1月審結的普通襲擊案的刑事紀錄錯誤,並已就事主的刑事紀錄作出更正,以及通知事主。警方指,會繼續跟進相關投訴,如證實事件涉及人為疏忽,會嚴肅處理。 

事主向傳媒透露,自己曾投考政府工務工程師20次均落空,懷疑跟「被留案底」有關,計劃入稟控告警務處疏忽,以及追究不獲聘而導致300萬元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