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訴】莊思明稱公開空服員名單不違法 私隱專員公署:或違反「刑事起底」條文

娛樂

發布時間: 2020/01/10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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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思明公開國泰空服員名單,私隱專員公署指或違反「刑事起底」條文。

楊明女友莊思明昨日(9日)在個人社交平台發千字文投訴國泰航空,表示自己坐經濟艙撳服務燈3次,卻懷疑遭一名空姐無視。莊思明之後公開該航班的機組人員名單,或已違反《私隱條例》的「刑事起底」條文。

莊思明:我並冇犯法

莊思明公開機組人員名單引起網民熱議,不少網民在帖文留言,質疑她如何得到機組人員名單,她回覆:

我問過律師,我並冇犯法,因為我沒有公開個人資料例如身份證、電話、住址等等,希望你(網民)明白。

莊思明表示會為事件負責。

私隱專員公署:未有足夠理據允許主動展開調查

有傳媒昨日聯絡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查詢莊思明的行為有否觸犯私隱條例,以及有沒有國泰機艙職員就事件向公署立案投訴。

公署回覆,當中被披露的資料,屬直接或間接地確定當事人身份的個人資料,過程中亦涉及有關個人資料被「收集」及「使用」 (包括披露及移轉),但截至昨晚10點半,並未收到事件中的機艙服務員投訴。

公署指仍未有表面證據顯示她如何取得有關名單,例如她從哪個途徑獲得、名單是否獲同意下主動提供、要求提供的目的都未知。考慮到事件的複雜性,以及現階段所獲得的資料證據而言,並未有足夠理據允許私隱專員在沒有投訴下,主動展開調查。

莊思明公開機組人員名單這個舉動,或已違反保障資料第 1 原則(以合法、公平的方式收集)及第 3 原則(使用)。此外,由於被公開的名單,似乎不是由所屬航空公司(即作為資料使用者)的同意下被上載,如有足夠證據顯示令當中涉及的機艙服務員蒙受心理傷害,莊思明的行為有可能違反《私隱條例》第 64(2)條的「刑事起底」條文。公署表示會密切留意事態發展,在適當時候依法採取跟進行動。

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昨日(9日)發表聲明,表示有人將公司機組人員執勤名單公開至社交平台,對此表示「高度關注」,此舉涉嫌觸犯個人私隱條例。現促請公司管理層徹查事件,並加強保障員工個人資料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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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TOPick柴犬出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