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輪抗疫基金】公司曾減薪應如何申請「保就業」計劃? 一文看清10條僱主僱員Q&A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4/09 11:28

最後更新: 2020/04/09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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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1375億元第二輪抗疫基金,其中800億用作保就業。

政府推出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當中有800億元用作「保就業」範疇,以補貼僱主支薪,每人每月上限9000元,為期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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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抗疫基金】「保就業計劃」薪酬津貼 羅致光:目標6月初申請6月底發放

不過社會各界對如何申請、有何資格及有何條件等仍有很多疑問,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9日)在一個電台節目中指出,目標是最快6月初接受申請,6月底可以發放第一輪的津貼。有部分市民致電電台節目向羅致光查詢申請的資格,TOPick整合了市民及不少僱主反映的疑問,整合以下10條Q&A:

Q1. 如佣金作為薪酬的一部分,相關措施會否計算在薪金中?

答:佣金是薪酬的相關收入,強積金的供款是會包括佣金,如果有按法例去做,強積金應有紀錄,但如果沒有供強積金以及沒有報稅則難以協助。

Q2. 1月份才開業的零售業,是不是沒有資格申請?

答:措施的構思是想協助已營運的零售業,當時認為一月份已經沒有人開業,所以一月才開業的人士不在計劃當中

Q3. 3月中曾與員工商討減薪,是否合乎資格申請津貼?

答:僱主可以選擇利用1至4月中,其中一個月的作為指定月份來計算薪酬及津貼水平。

Q4. 自僱人士可以申請嗎?

答:自僱人士若果有供強積金,將可獲一次性的7,500元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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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若僱主領取資助後減薪、裁員,有何責任?

答:所有獲發津貼的人士不可以裁員,而津貼亦需全面發放予員工,若發現僱主沒有兌現不裁員的承諾,除了會收回資助之外,僱主亦屬欺詐,將會受到懲罰。

Q6 如果在1月至4月內,僱主在2月減薪,但以1月的薪金申請資助,卻繼續「減薪價出糧」,僱員有何保障?

答:政府會提高透明度,公布發放受資助的公司以及金額。

Q7 如果是合資格食肆僱主,共有10名月薪 1萬元的員工,每月可得到多少援助?

答:政府將津貼每位員工月薪1萬元的50%即5,000元;僱主需支付餘下 一半人工,為期半年,即共可獲資助 (5,000元x10人x6個月)共30萬元現金。如果在學校中有營運,會對任職學校部分職位的人士發放津貼,包括學校小賣部、食堂及餐廳營運者,可劃一獲得8萬元補貼;每間學校的飯盒供應商提供1萬元補貼;學校提供服務的校巴司機及保褓姆提供補貼,每人可獲1萬元;興趣班營辦者、社會服務中心興趣班導師及體育總會註冊教練,每人可獲發7,500元補貼。

Q8 獲資助的金額會如何發放?以助僱主度過難關?

答:金額將分兩期發放,首期將一次過發3個月工資補貼,期後政府會進行審查,若該企業在期間有減薪及裁員,將以嚴肅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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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 僱主可否將工資補貼用作其他用?

答:工資補貼全數用作支薪,政府會公開申請僱主資料,僱員若發現自己未獲補貼,可採取行動。

Q10 僱主申領工資補貼後,可否要求僱員放無薪假?

答:不能。僱主申請補貼要承諾不裁員、不減薪、不停薪留職,否則要償還補貼或徵收附加費用。

資料來源:綜合政府記者會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電台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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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郭詩詩、伍瑋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