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查案要求折扣價獲名牌貨 女警被控公職人員索取利益等罪保釋候訊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5/21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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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李倩華今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准保釋候訊。(程志遠攝)

29歲女警員涉調查1宗懷疑詐騙案時,向名店女職員收取利益作為查案報酬,包括以折扣價獲得名牌手袋、名牌運動鞋及珠寶等,女警及兩名女職員均被控,案件今(2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女警被控公職人員索取利益等共5罪,兩名前女職員則被控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3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7月16日以索取文件,被告准保釋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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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倩華(29歲),報稱警員;被告梁慧嘉(45歲),時裝公司前部門經理及庄澳琳(31歲),珠寶公司前文員。
 
李被控4項公職人員索取利益及1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4項公職人員罪指她身為公職人員,即香港警務處女警員,分別於2017年9月20日及2018年1月15日向莊詩敏索取1項優待,形式為以折扣價取得Chanel及Celine手袋。另於2017年11月22日向梁慧嘉索取1項優待,形式為以員工折扣價取得1對Gucci運動鞋;以及於2018年1月8日向黃珊珊索取1項優待,形式為以折扣價取得Nicolas & Bears的產品,作為調查1宗案件時傾向於優待莊的誘因或報酬,或進行調查工作的誘因或報酬。

第三被告庄澳琳(中)今到庭應訊。(林欣樂攝)

李另被控1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控罪指她於2018年2月11日,從庄澳琳於2018年2月11日接受1項優待,形式為以低於市價的價格取得1對耳環。
 
梁慧嘉及庄澳琳則各被控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控罪指梁於2017年12月13日向李提供1個優待,形式為以員工價獲得Gucci運動鞋。庄則被控於2018年2月11日,向李提供1項優待,形式為以低於市價的價格取得1對耳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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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