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指房屋署屋邨部分遊樂設施逾半年未維修 促為維修程序設期限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10/29 11:16

最後更新: 2020/10/29 12:28

分享:

分享:

申訴專員趙慧賢公布兩項主動調查報告。(林宇翔攝)

現時房委會轄下的公共屋邨合共有逾5,000個遊樂及健體設施,惟部分設施已日久失修。申訴專員主動調查房屋署屋邨遊樂及健體設施保養與維修以及食環署外判街道清潔服務監管,其中發現部份設施在損壞後超過30天才要求承辦商檢查,另有部分已拆售物業的屋邨中,因需要徵詢居民和其他持份者意見,故諮詢商討歷時數個月,以致部分遊樂設施損壞超過半年都無法完成維修。公署建議房屋署為個別維修程序設合理期限,亦應該加強監察維修過程和監管承辦商。

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29日)公布兩項主動調查的結果,在主動調查屋邨遊樂及健體設施保養時,發現有部份設施在損壞後超過30天才要求承辦商檢查,另在涉及已拆售物業屋邨的個案中,由於維修需要徵詢居民和其他持份者的意見,諮詢和商討過程往往需時數個月,導致遊樂場設施損壞超過半年仍無法完成維修,情況並不理想。

食環署外判街道清潔服務監管方面,申訴署發現有6個外判商「過往服務表現」零分仍獲中標,質疑食環署監管欠阻嚇力,即看:【下一頁】

另外,公署發現個別房屋署前線人員沒有適時報告及跟進遊樂場橡膠地墊老化和損壞的問題,有關做法可能會直接影響維修保養工作的成效,並對居民構成不便或安全風險。至於維修過程中,房屋署以電腦系統記錄並管理與承辦商處理設施維修工程,惟屋邨管理理人員何時發現有遊樂設施損壞,工程人員何時進行檢查等卻是用人手記錄,並沒有系統性記錄。

就以上情況,公署建議房屋署有需要改善機制,包括積極改善遊樂及健體設施的設計以配合市民的需求,如為有關設施設定一份問卷,以了解居民對該類設施的意見;而為部分諮詢維修意見程序,以及要求承辦商維修時間需要設合理期限、設施損壞的日期及工程完工日期等需紀錄在電腦系統,以及加強監察維修過程和監管承辦商。

實時追蹤香港新冠肺炎確診者住所/出現地點,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bit.ly/2JdOaiS

訂閱Telegram最新🍴✈️🎁優惠及送禮情報:bit.ly/3bebLM2

記者:蘇文軒、郭詩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