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波|港乙「虎門」打假波涉賄款24萬 廉署拘4人包括班主、球員
撰文: 鄭寶生
發布時間: 2025/03/06 18:50
最後更新: 2025/03/07 09:03
▲ 廉政公署控告四人,涉溓打假波,其中包括乙組球隊虎門的教練和中場球員。(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拘捕4人,涉及港乙足球隊「虎門」打假波,當中包括虎門班主、教練兼後衞盧康銘,中場球員蘇俊賢,以及外圍莊家和「艇仔」。
被捕者包括40歲外圍賭注經營者(莊家)姚曉聰,30歲虎門班主、教練兼後衞盧康銘,32歲中場球員蘇俊賢,以及曾效力虎門、在案件作為外圍賭注中介人(俗稱「艇仔」)的32歲黃謙進。
案情涉及20221年4月至2022年8月期間,虎門參與的港乙賽事。廉署調查顯示,四名被告涉嫌於該賽季展開前,商討並協議收購虎門以便不法集團經營外圍賭博,過程中盧康銘懷疑收取6萬元。
疑11場球賽賽果被捕控
姚曉聰其後涉嫌操控虎門的「打假波」策略,於比賽進行期間與蘇俊賢及黃謙進向作賽足球員「打暗號」以操控賽果。三人其後向參與「打假波」的多名虎門足球員先後提供賄款共逾24萬元,盧康銘及蘇俊賢亦以足球員身分獲分賄款。
虎門在該賽季參與12場賽事,其中7場的賽果懷疑被操控。香港足總於該賽季末舉辦「聯賽盃」以代替受疫情影響的賽事,涉案人士亦涉嫌繼續操控虎門作賽的4場球賽。
四人被控共兩項控罪,即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以及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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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中的串謀詐騙控罪,是指四名被告涉嫌藉操控或企圖操縱虎門在該賽季的賽果,串謀詐騙香港足總。而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則是指姚曉聰、蘇俊賢及黃謙進涉嫌向多名效力虎門的香港足總註冊足球員提供賄款,以操控或企圖操控虎門在該賽季的賽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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