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媽:如果你有仔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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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5/07/20 16:12

最後更新: 2015/07/20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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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來源:楊鎧凝 fb

「Quod licet Iovi, non licet bovi」是拉丁文,語出十九世紀德國小說家 Eichendorff,意指「一條牛不許做神可以做的」。仔女每次眼巴巴看著我吃薯片飲汽水時,我都會說這句。 這種不講道理的雙重標準,相信各位都領教過、出動過。

美心妹妹寫真集掀起風波,我這個師奶以為寫真下架、譴責出版社是常識,豈料有班壞了腦的左膠祭出「兒童身體自主」、「宮崎駿動畫也有露底鏡頭」之類歪理來為出版社、攝影師和星媽護航。

我只想問一句:你班契弟自己有冇仔女?

冇,就唔該收聲。針唔刺到肉唔知痛,保護兒童這個話題,Quod licent 家長,non licent 左膠。

這句說話,我想說很久。上次嫻姨姨抽錯火水那件事,一眾大愛左膠幫肥仔 (以至雙非三非兒童)護航。

你們生過仔未?試過去醫院爭床位未?試過陣痛到癲都未入得產房未?試過走勻幾區都撲不到奶粉未?試過通宵排隊撲幼稚園報名表未?

未的話,Quod licent 家長,non licent 左膠,你們慷納稅人和家長之慨做乜?

說遠了,說回寫真這樁。如果你有仔女,而覺得美心妹妹被阿媽擺在專影波罅的攝影師面前、影一堆露底相印本寫真集放在嫩模寫真旁邊出售是沒有問題,麻煩你先帶仔女去這樣影一次,然後找醫生幫你驗腦。

山地媽不懂甚麼 -isms,只有 maternal instincts。出外見到陌生人舉起相機朝向仔女,不管對方影的是仔女還是他們身後的風景,我的本能是用身體遮擋仔女免被攝入鏡。大佬,同你三唔識七,你影了我的仔女,我點知你張相點用?

最後,寄語星媽一句:出版社和攝影師可以抽完水拍拍屁股走人,但女兒是你自己的,還有一輩子要面對。不想落得 Vanessa Mae 跟阿媽決裂的下場,我勸你回頭是岸啊。

*我這個阿媽雖然不講道理,不過還有點人性,自己吃薯片飲汽水時,都會用餅仔牛奶塞住仔女把嘴的。

全文刊登於山地媽網誌fb專頁,獲授權轉載。標題經TOPick 編輯修改,原題為〈有條界線,叫 Quod licet Iovi, non licet bovi〉

撰文 : 山地媽 80後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