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權等於有樓住?拆解丁權8大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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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5/11/19 10:17

最後更新: 2015/11/19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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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權及丁屋政策一直被外界批評為「特權」政策,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日(19日)在立法會上指,丁屋政策需要檢討,但丁屋問題不是「白紙一張」,因牽涉基本法中原居民的權益,相信短中期都難以成事。

陳茂波亦表示,當局不急於處理有關問題,沒有既定立場,亦沒有時間表。

不過,陳茂波強調政府無計劃撥地興建多層丁屋。

最近有多名新界原居民違法出售丁權受審,令人關注丁權會否被用以獲利;而政府把大量土地劃作可建丁屋的「鄉村式發展」用途做法亦有爭議

到底丁屋政策牽涉甚麼權利?又是否難以解決?TOPick 編輯綜合丁權8件事:

1. 甚麼是丁權?

審計署報告指,丁權即根據1972年實施的「新界小型屋宇政策」,新界圍村男性原居民擁有一次免補地價建屋的權利。

合資格人士能向政府申請在私人土地免補地價建屋,建築費用由村民支付。

根據鄉議局網頁,丁屋限為面積700平方呎高25呎(約3層),即合共約2100呎。

除了免補地價建屋外,審計署報告指,丁權擁有者亦可等待政府以優惠地價及私人協約方式向政府申請批地(如有供應)建屋。

不過,陳茂波昨日(19日)回應又指,政府無法估計原居民對丁屋土地需求,強調政府是以管控土地方式着手,如果申請人自己擁有土地,申請較大機會獲批,否則在政府限定範圍內,「有就有,沒有就沒有」,政府不會找足夠的土地,滿足原居民需要。

2. 甚麼人有資格取得丁權?

根據政府回應立法會提問,合資格人士需要為年滿18歲的男性,及其父系家族源自1898年時為新界認可鄉村的居民。

由於丁權只限原居民及男性,此政策曾多次被批評,指有歧視成份。

3. 丁屋需求大?

發展在2011年指,香港共有642條認可鄉村,但當時政府已表示沒有統計有多少人擁有丁權而沒有申請丁屋。

丁屋到底有多少需求?按地政總署資料,截至今年2月底,正在處理及有待處理的丁屋建屋申請合共有12,586宗。

雖然政府表示沒有統計有多少人有丁權,但立法會文件顯示,2002年鄉議局曾估計,擁有丁權的男性約有24萬人。

4. 丁屋能否轉售?

審計署報告,為防村民從中獲利,丁屋不能隨意轉讓,以建屋牌照批建的丁屋而言,村民若在建完屋後的轉讓限制有效期(5年)內轉讓予非原居村民,須向政府補付地價以撤銷限制,但這地價會按年折扣遞減。

5. 擁有丁權者可否申請公屋?

根據房屋署在12年向元朗區議會的回應,若原居民使用丁權並已獲批興建丁屋,則等同持有本港物業,不能申請公屋。

但若他不行使丁權,或已轉讓其丁屋的業權,又符合申請公屋的資格,則可申請。

6. 買賣丁權屬犯法

為防止有人因丁權獲利,地政總署曾指售賣丁權屬犯法行為。

但《經濟日報》報道,2013年曾有大埔發展商涉向合資格人士買丁權建屋,當時有新界鄉事人士透露,出售西貢區一個丁權可賣80萬元,大埔或元朗的丁權則可賣40至50萬元。

7. 建丁屋需要多少土地?

本土研究社根據2012年政府唯一一次公佈空置官地的數據製作了一幅圖,顯示全港有近1201公頃預留做「鄉村式發展」的政府空置土地,扣除當中路面與斜坡面積,仍然有達932公頃,面積已相等於900多個標準足球場般大!其中以元朗面積最大,有228.4公頃,其次為西貢及北區。

相片來源: 本土研究社

這932.9公頃的土地是否全部被預留作建丁屋?雖然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曾表示,這些土地不等同可供建丁屋的土地面積,但他承認,「鄉村式發展」的「規劃意向」是用作興建丁屋。

8. 有丁權等於有丁屋?

不少人以為有丁權等於有丁屋,不過本身為元朗屏山村原居民的時裝設計師鄧達智表示,其實有丁權也未必有屋,因為即使有丁權,也要有土地才可以建屋,但不是所有原居民都有土地。

他說,以大型鄉村而言,由於人口較多,大約100人中有1人有機會分到土地;而小型鄉村則可能較易有土地。

他認識的叔伯兄弟中,只有一位兄弟能以「換地」方式獲地建丁屋,約佔10%。他自己亦只有丁權沒有丁屋。

那麼可否購買村內的土地?鄧指,他居住的鄉村主要有兩種地,一種是「政府地」,另一種是「祖堂地」。根據城規會的會議紀錄,每個祖堂出售土地的做法不同,有些祖堂地需要全體村民同意才可以放售,有部分祖堂地可由司理人代表祖堂出售土地。

鄧達智亦指,鄉村範圍內的土地有限,政府亦不會隨便放地給居民,所以實際上很多有丁權的居民並沒有丁屋。

鄧達智說,即使有地可以向政府申請建屋,也要等上約4至7年的時間才能獲准。他說,不同地段的地價等有差異,但他估計,一間丁屋連建築費及地價約要5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