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法規漏洞 充電產品無王管
發布時間: 2016/10/12 00:22
最後更新: 2016/10/12 00:23
三星Note 7全球停售及停止回收,中港處理大不同,內地政府即日公布退款及換機安排,甚至包括賠償細則,三星香港則晚上才公布周五或之前有交代,凸顯法規漏洞。
事實上,漏洞不限於處理手機,連一些時興的充電產品如電動平板車,原來也無王管。有議員促當局盡快修例堵塞。
通訊辦回覆,現行的《電訊條例》下,通訊局沒獲賦予法定權力要求生產商回收或更換「有問題」的手機,或要求零售商將「有問題」產品下架及停售,又指三星香港在香港停售Note 7的安排,是其商業決定,強調《電訊條例》的主要目標並不是規管數碼產品的安全問題。商經局亦只呼籲三星盡快及清晰公布有關詳情,適當處理產品。
三星昨早甫公布Note 7全球回收後,國家質檢總局即日公布,在執法督查司介入後,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向當局備案「召回計劃」,決定昨起回收所有在內地銷售的三星Note 7手機,共計190,984部。
公告非常詳盡,指內地至今已發生20宗涉及Note 7過熱及起火事故,三星周一起已停產及銷售,三星會為內地消費者換機,退回差價,並贈送300元購物券,亦可按購買價全額退款,用戶可二選其一。
香港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批評,三星香港更換手機或退款公布反應太慢,令消費者有信息混亂之感,又指目前本港相關法例監管不足及落伍。
莫乃光解釋,現行法例下,有發出警告及強制回收權力的海關,在《消費品安全條例》中將電器豁免在外,而機電署的「自願註冊計劃」沒有將手機及平板電腦涵蓋在內,負責監管通訊設備的通訊事務管理局之《電訊條例》,則沒有權力處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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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無王管的不限手機。莫乃光指市面上愈來愈多充電型產品,如電動平板車等,早前曾發生類似的爆炸事故,目前亦未有條例監管,但有關產品不屬通訊設備,這類型的產品應納入《消費品安全條例》,以作監管。
莫乃光認為,事件反映有需要修改相關條例,認為應賦予《電訊條例》相關權力,當同類事故再次發生時,通訊事務管理局有權要求代理或供應商強制回收,亦可以設警告制度,加強阻嚇力。
撰文 : 龐浩吉 經濟日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