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旗海」涉違法 候選人:很多人都有掛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8/11 20:34

最後更新: 2016/08/11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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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管理委員會規定立法會選舉候選人,不得在欄杆展示直旗,以免干擾駕駛者和行人視線,但各政黨不同候選人都直旗飄揚,究竟當事人知不知道是違法呢?有候選人則解釋其他候選人都是這樣做,亦有候選人堅持繼續掛真旗宣傳,不認為影響駕駛者。

候選人在擺放宣傳品前,須向選舉主任遞交承諾書,會遵守規定。《在指定展示位置展示選舉廣告所須遵守的條件》,規定不得在欄杆及圍欄或其附近展示易拉架及直旗。

擺放「禁區」包括:

  • 公家地的行人過路處的交通上游30米範圍內
  • 巴士站、巴士總站或其附近地方的欄杆
  • 行車道上的中央分隔欄
  • 行人天橋的外部、快速公路和行車天橋
  • 路牌、燈柱
  • 投票站範圍內及外牆

經濟日報記者攝

經濟日報記者攝

記者根據市民提供的相片及資料,向有於街道圍欄豎立直旗的候選人查詢。新民黨容海恩團隊代表李小姐表示會按選管會的規定跟進事件,拒絕回應是否知道有關規定、是否會清拆直旗,她又指容海恩日程緊迫,沒有時間親自回應。

民建聯陳克勤表示,從記者口中首次知道有關規定,又言很多候選人都有掛直旗,若有阻擋道路使用者的視線,會清拆。他稱是由代理人簽署承諾書,會再向團體清楚地講解有關規定。

民主思路麥嘉晉表示知道不准在圍欄懸掛直旗,承諾會即時與團隊跟進事件及清拆直旗。

自由黨的李梓敬及田北俊的團隊發言人表示,自由黨有向地政署申請插旗的位置,正跟進了解事件,日後多加留意。

九龍東候選人熱血公民黃洋達指出,只是在擺街站時在圍欄豎立直旗,不認為直旗會阻擋駕駛者的視線,會繼續沿用此方法宣傳。

另一候選人工聯會黃國健則指不清楚規定,稱宣傳都是由背後團隊負責,「可能見對手擺無問題,所以都擺埋一份」。他稱會立即提醒團隊注意及跟進事件。

TOPick目前仍未聯絡到超級區議會候選人、民建聯周浩鼎;及九龍西候選人經民聯梁美芬。

想知立法會候選人的宣傳直旗如何危及道路安全?請閱:《立會候選人路邊插旗陣 違法無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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