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後黃劍文追夢故事 街頭演唱遊歷17國 

休閒消費

發布時間: 2016/08/23 11:37

最後更新: 2016/08/23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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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建輝 攝)

「走過的,叫足跡;走不到,叫憧憬」你是否已忘掉夢想?由街頭演唱走進電視台不是夢,為ViuTV作曲及主唱《瑪嘉烈與大衛》主題曲《我們的》的黃劍文(Kimman),機緣就是由去年一次的busking(街頭演唱)而起。

我在ifc附近天橋唱歌,有兩位女士在聽,並買了我的CD。不夠一星期,電視台致電稱,想跟我合作一套劇的主題曲。

ViuTV《瑪嘉烈與大衛》主題曲《我們的》,正是由Kimman譜曲和主唱。(網上圖片)

在咖啡店門口起步

街頭演唱讓Kimman事業打開新一頁,亦曾帶他在4年內遊走17個國家39個城市。

我玩busking,賺錢是其次,最想跟別人分享音樂,予人快樂和安慰。

「這些年,讓步的,你是否,會嘆息?」黃劍文沒讓步。於 2011年,參加完《華人星光大道》後往澳洲工作假期,原打算到當地咖啡店打工,在墨爾本遇上滿街街頭藝人,於是Kimman也申請街頭表演牌照,抱着結他,在咖啡店的門口busking。帶着8首英文歌,獨自在街頭演唱。

頭3天每天唱2至3小時,每日賺到約800元(港幣),已等於在咖啡店一天的人工。

帶備一點生活費,加上寄住在當地朋友的家,於是開展了busking生涯。

在布魯克林大橋上演唱。(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澳洲適合busking

他建議,初嘗出國busking的話,澳洲是理想選擇。

當地人很nice,很多人跟我說you make my day,其他地方如如維也納,對busking的限制比較多;倫敦紐約可能太多已看慣,反應較冷淡;或如日韓,雖然都可唱英文歌,但語言始終有點限制。

Kimman以身為街頭表演者為傲,一心分享音樂,賺錢是其次。(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他每星期會唱4至5日,每天唱兩輪(每輪約1至2小時),他表示每個月至少可賺取港幣2萬元,但他提醒:

每個地方起碼要逗留1至2個月,才能維持這收入,因有時下雨或霸不到位便不能busking。

而找位置的原則是不要阻人。

通常都問准附近的店舖是否容許,有些店主更會特意邀請我去他的店舖前唱。

多跟其他buskers交流

4年來,走遍布拉格、上海、東京、巴黎、柏林等39個城市作街頭演唱。

事前沒刻意計劃行程,而是問其他buskers意見,彼此交流心得。

黃劍文在各地演唱時,認識了不少朋友,有些更會問他何時會再到當地演唱。(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初到一個地方,為節省開支,通常會入住背包客旅舍。很快就在當地認識到朋友,他們不時會招待Kimman喝咖啡、吃飯,甚至邀請到家中寄住、四處遊玩。好人有好報,一心分享好音樂不求回報,最後可旅遊看世界,還結交了不少朋友。Kimman也很鼓勵喜歡音樂的年輕人一試:

街頭演唱不是為了賺錢,而是體驗音樂帶你去旅行的生活。看過世界美麗一面,就帶回來香港。

外國busking貼士

  • 至少準備7首英文歌
  • 唱經典歌也唱近期hit歌
  • 演唱地點不要阻人,聲浪不宜太大
  • 演唱期間要分享自己的故事,跟聽眾互動
  • 每個城市逗留至少1至2個月
  • 多跟當地buskers交流心得
  • 留意當地對busking的規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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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黃詠欣 TOPick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