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或囚赤柱監獄  要囚獨立房有何準則?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2/22 20:21

最後更新: 2017/02/22 20:25

分享:

分享:

曾蔭權成為本港首位前特首成階下囚。(資料圖片)

今日(2月22日)被高院法官判囚20個月的前特首曾蔭權,暫被押往荔枝角收押所,待辦妥手續後分配到其他監獄服刑。曾蔭權成為香港歷史上首位被收監淪階下囚的前特首,或囚於赤柱監獄的獨立囚室,與多名重犯做「鄰居」,他亦可能申請隔絕安排、即囚於獨立囚室,拒與其他囚犯接觸。

更多曾蔭權案報道【按此即睇

據了解,曾蔭權有很大機會被送往高度設防、可容納1,511名囚犯的赤柱監獄,所有囚犯均入住獨立囚室,而現時有多位「名人」同在赤柱監獄服刑,曾蔭權或會成為他們的「鄰居」:

  •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因收受新地前聯席郭炳江等人賄款,在2014年12月被判囚7年半;
  • 賊王葉繼歡:1985年因多宗嚴重罪行被判囚18年,於1989年詐病在瑪麗醫院成功逃脫,在1996年再度落網,被判入獄36年;
  • 商人陳振聰:因偽造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在2013年7月被判囚12年;
  • 英冠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因洗黑錢在2014年3月被判囚6年。

曾蔭權很大機會在赤柱監獄服刑。(資料圖片)

究竟懲教署編配囚犯囚禁在哪個監獄、有何準則?懲教署發言人指出,院所管方會按既定機制,根據個別在囚人士的罪行、刑期、保安類別、更生相關因素等,為新定罪的在囚人士安排一個合適的院所服刑;為保障個人私隠,不會透露個別在囚人士的資料。

【延伸閱讀】曾太哭腫眼:「我們非告別 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延伸閱讀】曾蔭權許仕仁 共富貴共患難的那些年

懲教署又指,根據《監獄規則》(第234A章)第58、63(1)(b)、68、68A及68B條賦予懲教署法定權力,基於不同的原因和管理需要,可將個別囚犯隔離或中止他們與其他囚犯交往,包括因違反監獄紀律而處以隔離囚禁的懲罰。

囚犯亦可因個人情況如特殊犯罪背景等理由,申請要求中止與其他囚犯交往。獲批者可於獨立房間內生活及飲食,不需與其他囚犯一同活動,每日有1小時的外出「放風」時間,在指定空間單獨散步。根據懲教署資料顯示,去年有1,255個被中止與其他囚犯交往的個案,近一成人是因應本身情況如特殊犯罪背景等理由,而主動提出申請。

由於曾蔭權的身份特殊及敏感,預料他會申請分隔安排,隔絕與其他囚犯接觸,或會以年紀大或患病為理由,要求入住獄中的醫院,避免受到滋擾。

另外,曾蔣權是虔誠天主教徒,各懲教院所現時均有向囚犯提供所需宗教讀物,如《聖經》供查閱,院所內設有每周一次的宗教班,由宗教團體帶領查經以及祈禱等,犯人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參加,亦可以選擇獨自一人查經、祈禱。現時荔枝角收押所、赤柱監獄以及石壁監獄均設有教堂,囚犯可以每周到教堂一次。而神父、牧師亦會不定期到訪監獄,每次皆會探望信徒。

【其他熱話】財政預算案擴濶邊際稅階 打工仔可慳幾錢?

【其他熱話】寬減薪俸稅上限2萬 免4季差餉上限$1000

【其他熱話】港男行山遇「飯鏟頭」 為影相被咬手指植皮留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