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元「任叫任食」變逐碟計埋單千元 酒樓:是食客一廂情願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4/18 11:46

最後更新: 2017/04/18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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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食肆都會以「任叫任食」等優惠作招徠,但所謂的「任叫任食」是否一定等於以一個指定價錢無限任食呢?消委會接獲投訴,發現有酒樓推出的「任叫任食」優惠是指「無限供應」,價錢逐份計算。消費者以為可以198元任食上湯龍蝦,但最後卻要支付近千元,酒樓指食客一廂情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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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一家四口早前到一間酒樓用膳,酒樓正推出「任叫任食」優惠,標明以優惠價發售3款美食:上湯龍蝦($198)、清蒸海斑($118)及燒乳鴿($38),顧客可以優惠價享用其中一款美食。結果張先後進食了5份上湯龍蝦,投訴人以為只需支付$198,但酒樓卻向她收取5份龍蝦的價錢,即990元。

張稱,選餐時曾向酒樓部長及職員查詢何謂「任叫任食」,對方當時稱只需支付$198便可任食上湯龍蝦;惟酒樓卻堅持職員已向張表明「龍蝦每隻$198,無限供應」,只是張自己一廂情願以為「任叫任食」是指一個價錢無限任食,拒絕退款。

消委會認為,酒樓所謂的「任叫任食」優惠及一些附加條款,有不清晰的地方,建議店方具體說明「任叫任食」是以同一價格購買不同數量的同一菜式,並且於落單時由員工向消費者清楚解釋相關意思。

另有投訴人與家人到火鍋店用膳,其中點選了一碟價值216元的例牌鮮嫩肥牛,但店員卻錯誤送上價值342元的特盛鮮嫩肥牛,投訴人當時沒有發現,直至用膳後結帳時發現單據上收取了342元的特盛鮮嫩肥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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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人認為,其於點菜紙上正確地選取了例牌鮮嫩肥牛,只是店員錯誤送上特盛肥牛,事件由職員疏忽引起,不應將責任轉嫁消費者,要求火鍋店退回差價連加一服務費。

但火鍋店拒絕,認為盛載例牌肥牛的碟直徑約為23厘米,特盛肥牛的碟直徑約為33.5厘米,有明顯分別。即使消費會其後介入事件,向火鍋店指消費者對商戶安排食物份量沒任何概念,只能信靠店員的準確服務,但火鍋店仍不願讓步。

消委會認為,食肆應以清晰及直接的陳述,列明各項收費及優惠。例如,若食物是按份量劃分價錢,員工上菜時,應說明食物份量並與顧客核對,減少錯單;而消費者到食肆消費時,不應存有理所當然的想法,應仔細參閱食品價錢及其他收費項目等資料,如有疑問應於落單前與店方釐清。

消委會去年接獲663宗與食肆有關的投訴,今年首季則有135宗投訴,主要涉及價格爭拗、「計錯數」、食肆員工態度欠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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