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與器官捐贈 勿混為一談
發布時間: 2017/05/13 00:05
最後更新: 2017/05/13 00:20
一次叫港人動容的求肝呼籲,原來源於公院醫療失誤。這個錯誤牽涉3條人命,包括鄧桂思、捐活肝予鄧的阿甄,及因鄧第二度換肝而被順延的等換屍肝的病人。
事件令人最擔心的是影響港人捐器官的意慾,猶幸近日生署收到的器官捐贈登記數字未見顯著回落。有醫生亦指醫療事故不應與器官捐贈混為一談,「某些人做錯事,與病人無關」,否則對病人不公。
上月初鄧桂思長女作求肝呼籲,獲好心女文員阿甄捐部分活肝續命,引起社會極大關注。衞生署於事後接獲的器官捐贈登記申請更於短短一周由500多份,倍增至近1,400份,至上月底更單周獲逾3,700份(見表)。食衞局更原擬借勢短期內推出器官移植大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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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本周二聯合醫院突公布鄧桂思個案原來牽涉開漏藥失誤。其後食衞局局長高永文亦坦言擔心是次事故或影響市民對器官捐贈的接受或熱心程度。
有腎科醫生指出,病人不論因事故或是自身原因引發急性肝炎,都急需器官移植續命︰「病人已承受(事故)後果,如因而無器官移植,是雙重打擊,對病人而言亦是不公平。」
至於會否擔心將來器官捐贈呼籲更難,該醫生稱擔心不來。直言上網登記器官捐贈,與真正捐出器官是兩回事,重要仍是捐贈者要與家人表明自己捐器官的意願;又強調與其不斷向市民呼籲器官捐贈,醫管局本身亦應改善器官移植制度。
據了解,醫管局早前曾應食衞局要求,就內部器官移植進行審核分析,惟至今未有結果。有專家認為,醫管局除增加器官移植聯絡主任外,亦需加強就潛在捐贈者進行腦幹死亡評估,以增加可作移植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