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7名警員襲擊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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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02/14 09:43

最後更新: 2017/02/15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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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警員涉於14年佔領期間,於金鐘龍匯道暗角毆打曾健超案,早前遭裁定表證成立,7名被告均不自辯,案件今日裁決,法官裁定7名被告被控的一項有意圖而導致造成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脫罪,但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則全部罪成,另外第5被告另遭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罪成。

涉案7被告依次為總督察黃祖成(50歲)、高級督察劉卓毅(31歲)、偵緝警長白榮斌(43歲)、警員劉興沛(39歲)、3名偵緝警員陳少丹(33歲)、關嘉豪(33歲)及黃偉豪(38歲),7名被告早前否認1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名,陳少丹另否認1項普通襲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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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法官杜大衛早上宣讀7警被控的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脱時,庭內公眾席上支持7警者紛紛大拍手掌,惟遭法官立即阻止;當法官繼續宣讀交替控罪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時,支持者隨即鴉雀無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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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警員於14年佔領期間,於金鐘龍匯道添馬公園暗角毆打時為公民黨成員的曾健超,7人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控罪指他們於2014年10月15日在金鐘龍匯道政府大廈泵房東變電站外毆打曾健超;其中第5被告陳少丹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涉於同日在中區警署接見室毆打曾健超。

案發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10月15日凌晨,有示威者佔領龍和道,警員在龍和道及添馬公園清場,示威者之一曾健超疑被抬到添馬公園的「暗角」,被警員拳打腳踢。涉事7警事發逾40日後方被正式拘捕,事隔一年多,「七警案」去年6月才開審,當中經過數度押後,於12月作結案陳辭;大半年後,案件在今天的情人節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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